公司落实开发区消防安全会议精神
(本报讯 吕斌)2014年4月30日,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贯彻沧州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发区重点企业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我公司安监部负责人与会到场。
会议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军主持,大会首先听取了开发区消防大队教导员马宁对2013年我区的消防安全的工作汇报,并对2014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2013年开发区消防工作较好,没有发生大的火灾。马宁希望各企业在2014年继续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维护好消防工作的良性态势。
随后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中华,针对今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以下重点要求:一是,提升各个企业对消防安全防控的管理能力。二是,全面提高企业消防基础管理工作。三是,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提高企业消防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随后,我公司根据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各责任部门从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防水带、水枪、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烟感探头、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设备的用电负荷情况及车间夹层内等消防设备设施及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着手,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岗位每天一次,各部门每周一次,单位每月一次。检查出潜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采取预防措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真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为公司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